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湘潭市委“约法九章”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进一步严明作风建设各项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除值班备勤和紧急公务需要外,公务车辆一律实行定点停放;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赌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早抓小抓实抓细。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盯节庆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早警示、早提醒,对出现的问题真抓真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部门单位,除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确保中央、省、市有关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举报电话:12388;举报邮箱xxjwdfs@126.com;举报网址:http://www.suguilan.com。
中共湘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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