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组的反馈意见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第三组对湘乡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建投公司)开展了政治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党组核心作用弱化,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党组执行力不足。一是传达贯彻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既没有及时学习传达,更没有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二是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融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人事、薪酬的相关规定落实走样。三是执行市委重大决策打折扣。对市委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政治任务搞形式、走过场,清理不彻底、不到位。 2.党组核心作用弱化。公司于2012年11月组建, 直至2016年7月15日才成立党支部。党组长期未聚焦主业,研究具体业务多,研究党建业务少,将党建工作视为“搭头”。 3.领导班子随意任性。公司班子会议记录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 的内容鲜有提及,且会议记录长期空档、时间穿插。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1.搞“家长制”,民主集中制成一纸空文。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酝酿时间不够,党组成员履职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搞“一言堂”、“家长制”。 2.政治生活不严不实。其一政绩观偏差。公司党组没有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经济工作是硬任务、党建是软任务”的观念,对经济工作的热情与对党建工作的厌烦两极分化。其二组织生活不严肃。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概念混淆不清。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互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3.支部规范化建设问题层出不穷。一是支部党员底子不清。二是学习内容穿越。三是基础资料填写不全。四是主题党日活动欠缺。 4.党员党性意识不强。一是公司内只称“老总”,正副书记等党内职务鲜有人称呼。二是党费缴纳不规范,公司党费每年分三次缴纳,未按规定一月一缴。干部职工绩效薪酬未计入党费缴纳基数。 三、主体责任长期悬空,监督责任严重缺位 1.主体责任长期悬空。一是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党组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警觉性不高,缺乏有效的管控制度和办法。三是擅自设置岗位、自定薪酬,绩效工资、奖金、补助等发放不规范。 2.监督责任严重缺位。一是监督责任处于真空状态,公司从成立至2017年6月,未设纪检组,无常设机构、无专职人员,也未明确班子成员分管。二是廉政风险防控空白,对融资工作、项目建设等廉政风险点没有进行风险评估,没有制定一整套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监事会形同虚设。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经政府采购直接购买办公用品、油卡充值的现象。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1.财务没有执行“一支笔”审批,公司项目资金和机关财务分别由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两人进行审批。 2.三公经费管理混乱,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礼品的问题;存在用香烟开路,到有关部门协调工作的问题;存在违规报销娱乐发票的问题。 3.借款管理不规范,有的应收借款经催缴长期未予收回。 4.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担,存在将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列入公司管理费用的现象。 五、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财务报销原始凭证要素不齐全,大部分无接待公函、无事由、无清单,存在连号发票、代开发票、伪造附件的现象。 2.项目建设管理严重缺位。其一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设计不合理,存在超预算、随意变更设计的现象。其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建设管理,交建投作为业主只负责出资,对工程质量和资金去向、使用情况监管流于形式。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关于对市移民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第三组对市移民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 1.党组政治意识不强。一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部分工作人员对“十九大”基本知识掌握不牢,学习流于形式。二是传达落实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对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未传达,更没有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三是无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彻底。四是配合巡察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2.党组核心作用未凸显。一是未聚焦主责主业。召开党组会多、局务会少,党组会议政多、议党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凝心聚力能力不强。一般干部职工对重要精神、重大决策、重点安排知晓率低、集体感差。三是执行上级文件打折扣、搞变通。2014年至2017年实际安排产业扶持资金仅占项目资金总额的11.9%,未达到省相关文件要求。四是服务移民方法不多、效果不佳。在帮助退水上岸移民转型发展方面创新少;移民培训因循守旧,转移就业比例不高,创业增收成效甚微。 二、党性意识淡薄,党的建设缺失 1.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一是党组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没辣味,未“红脸出汗”。二是党组班子成员未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支部党员大会少开、支委会未按月召开、党课次数不足。 2.党建基础工作薄弱。一是党建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手册记录混乱、保管不当。二是会议记录严重缺失。局党组会无参会人员明细,且发言记录缺失,无法体现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三是党费收缴管理混乱。机关支部党费半年一交,少交、欠交、漏交清理不彻底。 3.党性修养不够。一是政绩观出现偏差,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与移民业务没有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记录大多一笔带过或会后补记。机关支部未按要求如期换届,支部书记也未由班子成员兼任。二是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牢,部分党员对“四个意识”等基本概念不清楚。三是学习内容明显造假。 三、“两个责任”不严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乏力 1.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2014年至2016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纪检组长长期分管业务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2014年至2017年仅立案2件,对假移民等问题未及时发现,监管严重缺位。三是巡察期间顶风违纪。抽查的3个移民站均未按要求开门办公,站内无人值班。个别工作人员出勤率低,经常迟到。 2.人事管理混乱,选人用人失察。一是选人用人导向不正确。人员调整既没有具体方案,也没有民主推荐,更没有公开竞聘。二是违反“三定”方案,超机构编制设岗。擅自增设工程管理股、培训中心、产业开发股3个内设股室。三是混编混岗严重、存在违规借调现象。编制在移民站但长期在机关上班的多达19人。个别工作人员长期借调却未办任何手续。 3.违反“899”规定,“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一是公务接待奢靡铺张。如2015年酒水消费数额过大。二是接待范围随意扩大,“迎来送往”现象仍然存在。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违规饮酒。 4.廉洁风险防控不力。一是“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二是发现多个移民站在乡镇报销费用。三是存在为外单位报销费用的现象。 四、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产业投入几无成效 1.资金使用管理失控。一是违反项目资金报账程序。部分产业扶持项目中,以项目建设形式进行扶持的,没有执行招投标和财政评审程序;以实物形式进行扶持的,未进行政府采购。二是拆分项目规避财政评审。三是非移民村安排移民资金。四是项目资金投放分散、点多、面广,存在“撒胡椒面”现象。五是虚假项目套取移民资金。翻江、棋梓2起套取移民资金案件受到纪委查处。 2.项目实施管理混乱。一是超权限验收。个别项目扶持资金超过50万元,移民局却擅自组织验收,并在湘潭市没有审批的情况下就拨付资金。二是在产业扶持项目中,未按规定与移民户签订产业扶持利益联结协议。三是项目验收严重失职。有的项目验收时没有实地丈量,仅凭目测估算;有的项目验收未核实银行付款凭证;有的项目没有进行后续指导和跟踪服务,项目效益低下。四是项目资料漏洞百出。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