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执行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或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近日,桃江县出台《脱贫攻坚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纪律“十严禁”》,再次为该县脱贫攻坚工作套牢套紧“紧箍咒”。 “十严禁”是桃江县结合实际为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划定的“红线”,其中“严禁在扶贫帮扶工作中对标落实不细,帮扶措施流于形式,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严禁插手扶贫项目工程建设,指定施工方或材料供应方”等内容,是该县在总结2017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础上,防微杜渐提出的纪律要求。 据悉,2017年桃江县共对全县23个行业帮扶部门和54个贫困村进行明察暗访3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15个乡镇59个村的740户贫困农户进行评估考核,发现问题100余个,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6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问责8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追缴违规资金12.65万元。 桃江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按照“十严禁”要求,严查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搞“数字”脱贫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帮扶责任、监督责任履职不力等问题。(桃江县纪委 符志军 邹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