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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规划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时间:2017-12-15 22:49:25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点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第一组于2017年8月28日至10月10日,对市规划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根据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许多应由党组会议进行研究的事项,如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均以班子成员会议的方式进行,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无从体现。同时,议事程序不规范,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没有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在议事时未能充分发表意见。

  2.局党组对行政管理的思路、方式创新不够。局党组对新形势下的规划管理工作思路不宽,方法不多。一是规划编制水平不高,有些建设项目规划没有前瞻性,项目建成后明显的不适应城市发展形势。二是建设规划审批环节过多、程序复杂、效率不高。三是对规划审批后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全程跟踪监管,规划执行存在偏差,违法建设的查处机制和违法建设联防联控机制不完善,有效措施不多、手段单一,没有做到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执法监督缺失,存在廉政风险。如有项目开发商擅自加层,增加容积率,引发恶性群体性信访事件。

  3.领导班子整体能力建设不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不科学,班子成员履职担当意识不强,主动沟通协调配合不及时、不畅通、不充分,导致股室之间相互推诿。负责规划编制的三个股室编制股、设计院、测绘院分别由三个班子成员分管,不便于工作统一高效推进;对下设机构设计院和测绘院的财务未履行监管责任,财务收支极不规范。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章党员意识淡薄,组织建设不严不实,人事机构编制监管宽松软。

  1.党组政绩观出现偏差。局党组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没有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2013年以来,局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只是应付性的开会研究,且是在班子成员会上,有些班子成员对党建基本知识了解不够,轻党建、重业务的思想普遍存在。

  2.党员意识淡化。部分干部党的意识淡薄,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牢,先进性纯洁性退化。部分党员记不起自己的入党年月,不清楚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部分党员对党费的缴纳认识不深,不主动按期缴纳党费,存在一年一次性缴纳的现象,部分同志没有足额缴纳党费。

  3.组织制度执行不严。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党员党性教育满足于学文件、听报告,结合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的讨论交流明显缺失,组织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没有入脑入心。支部结构不健全,没有成立党小组,“三会一课”制度难以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存在组织关系未随人走的问题。

  4.干部管理宽松软,执行机构设置有偏差。局党组对干部缺乏严格监督管理,个别干部缺勤率居高不下。机构编制专项整治不到位,存在长期吃空饷现象,并以不在岗干部的名义套取资金违规给在岗干部职工发放福利。局机构设置与市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不符,增设了多个股室;局机关与二级机构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严,好人主义思想严重。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机关及下设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教育、轻监管,讲得多,追责问责的少,没有较真碰硬。局党组除按时简单的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四年时间仅有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且是在班子成员会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虚而不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仍停留在开会、讲话、签责任状等表面形式上。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违反了“二个直接不分管” 的有关规定。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善抓、不善管,对分管党员干部廉政谈话不经常、不具体,没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纪检监督执纪问责不严。一是纪检执行“三转”不彻底,2013年以来纪检组长一直分管业务股室,直至2017年8月23日才调整为局长直管,纪检组长协管。二是纪检部门有怕得罪人,不愿挂“红胡子”的思想,未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如有干部吸毒受到纪律处分后,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总结中表明“目前未发现吸毒事件”。三是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力,党员干部存在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等问题,巡察期间仍发现有旷工、迟到等违纪现象。

  四、执行中央省市“899” 相关政策和作风建设规定有较大差距,依然存在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

  1.财务管理混乱。机关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账务审核监督职责不到位,账务凭证中附件的审核不细致,存在记账错误、开支内容与附件凭证不符的情况。物品采购与管理不规范,有些需进行政府采购的未按规定执行。

  2.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一是党员干部律己不严,报销本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是在公务接待中有少量高档烟酒消费。三是班子成员逢年过节以座谈会的形式在二级机构发放补助。四是二级机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弄虚作假、套报资金的现象;擅自超标准乱发奖金补贴现象严重,津补贴未按要求全面清退。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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