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作风抓落实 忠诚履职促发展 为全面建设“实力湘乡、活力湘乡、美丽湘乡、幸福湘乡”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湘乡市第六届纪委第三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 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张 学 军 (2013年4月24日)
现在,我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并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在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我市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称号;被湘潭市委、市政府评为“2012年度湘潭市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廉政辩论赛、信访举报工作被评为“2012年度湘潭市反腐倡廉建设特色工作,并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东郊乡西北村被评为“2012年度湘潭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大局意识更加增强。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受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效能投诉32件,办结率100%,立案查处3案6人。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派驻6个换届纪律督查组,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了市乡人大、政府、政协选举风清气正、圆满成功。加强对群众工作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会同农办、农经等职能部门对村级财务、“三资”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宣传教育,倡廉敬廉氛围更加浓厚。通过专题学习、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谈心谈话、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举办了“清风漾龙城”廉政辩论赛,139个单位16支队伍参加比赛,广大党员干部在辩手唇枪舌战、引经据典的激烈争辩氛围中接受了廉政教育。各单位各部门以征文、书画、版面宣传等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在节假日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构筑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强化制度建设,源头治腐工作更加深入。建立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评议制度,对市计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3名正职进行了述廉述德评议。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当场办结率80%以上,按时办结率100%。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审查规范性文件40件,修改和删除无法律依据内容232处。建立“三公”经费联审制度,全年审减车辆购置费97万多元、公务接待经费78万多元。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管理制度,92名领导干部签订了禁止公款旅游承诺书。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完成政府采购1.14亿元,节约资金1588万元,节约率14%。 ——强化纠风治乱,民生保障措施更加有力。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0件,责任追究3人,清退违规收费110多万元。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严肃治理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市直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主动上交违纪资金54万多元。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项清理活动,清退不符合条件住户2户。对54家校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40份,责令整改3家。对两家市场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收缴违纪资金66万元。围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对33家企业、57个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纠正和制止招投标违规行为4起,立案1起。对规划、住建、国土等23个单位30名中层行政正职进行集中测评,有效治理了“中梗阻”现象。 ——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成效更加明显。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180件,办结率95%,实施信访监督11人次,对13件信访案件进行了直查快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53件53人,查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切实加强与公检法、计生、审计等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处理违法违纪案件19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注重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提高了案件质量。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为一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强化自身建设,执纪办案能力更加提升。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加上级纪委业务培训、开展纯洁性教育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乡镇纪委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档案资料柜等办公办案设施,将乡镇办事处纪委工作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解决了村级纪检员的工作补助。切实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提拔力度,机关3名干部交流、选拔到党政正职岗位,提拔乡镇纪委书记3名,交流7名。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个别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特权思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湘潭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为建设“实力湘乡、活力湘乡、美丽湘乡、幸福湘乡”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以坚决的态度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一是要坚决履行维护党章政治责任。坚决把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首要责任,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切实加强对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二是要坚决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对中央、省委、湘潭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时跟进、主动服务,坚决清除执行中的“中梗阻”、慢作为、不作为现象,坚决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权威,坚决彻底地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章赋予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行风督导员、党风监督员的作用,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权威,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解决不负责任、不抓不管等问题。 二、以优良的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省纪委等五家联合出台的“八条禁令”以及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革除沉疴积弊,树立新风正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是要坚决改进干部作风。督促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深入到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的地方,了解实情、解决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经费,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精简文件简报,压缩公文篇幅,不讲空话、套话;无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加大作风整顿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严纪律、以治奢正风气,动真格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明拖暗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二是要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和一般性开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请吃或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私设“小金库”。三是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对《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发放、赠送和收受“红包”;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四是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重点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建设、水利、电力等领域的治理工作;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化民主评议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等工作。五是要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机构,选好配强村务监督小组人员,扎实抓好村务监督工作;要认真落实好党务公开、村务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制度;要巩固市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作风不实、简单粗暴、铺张浪费、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密切干群关系。 三、以有效的措施提升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为主线,积极组织开展以《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加强事前监督。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十进”活动,举办“清风杯”篮球赛,建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二是要制约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三是要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必须狠下功夫完善制度,硬起手腕执行制度。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利益公开、利益回避、从业行为限制等制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重点抓好涉及公共财政、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招投标、行政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干部人事、基层管理等领域的“八项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弊端、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 四、以高压的态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凡是有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都要严肃处理。一是要突出办案重点。以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和民生关注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追查到底、处理到位。二是要强化办案措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监督和信访直查快办工作,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达标活动。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执纪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办案合力。整合乡镇、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力量,创建联合办案新模式。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新类型案件、权力集中和资金密集领域案件的剖析研究,建立查办案件成果向预防腐败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实现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注重办案实效。健全办案质量保证系统,完善办案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升案件质量。坚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及时澄清反映失实问题,严格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和跟踪分析制度,强化办案成果转化,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 五、以严格的管理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以发展的理念、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带头执行纪律规定。树立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坚持“正人先正己”,强化执纪者带头守纪的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二要全面增强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技能练兵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完善纪委常委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探索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的新机制。巩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成果,推进部门纪检组织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纪检组织建设,构建全域覆盖、整体联动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三要着力提升执纪形象。大力推进责任纪检、民心纪检、阳光纪检、素质纪检、廉洁纪检建设,永葆卫士本色、公仆本色和先锋本色。选树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的正面效应,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创新的思路谋发展,以创新的举措抓落实,以创新的办法求突破,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实力湘乡、活力湘乡、美丽湘乡、幸福湘乡”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