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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须把正四大关系

时间:2016-12-02 14:57:21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点击:

  今年来,全省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尤其是各市州、县市区接连点名道姓曝光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形成强大震慑,让违纪的党员干部自惭形秽、无地自容。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仍无动于衷、不知收敛,任性而为、隐蔽而为,基层群众深恶痛绝、诟病连连。笔者以为,纵深推进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须把握好四大辩证关系。

  一是做好破与立的文章。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是关键。思想教育方面,要扭住思想建党这个根本,突出抓好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坚决破除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坚决打击不按章办事、肆意任性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法律涵养。制度建设方面,对现行制度进一步梳理,摒弃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对概括性、笼统性、原则性的制度再细化、再量化、再优化。要健全村级民主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财乡管机制、村务公开机制、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动村干部依纪依法办事。特别要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增强地方财政的统筹能力,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资金规模,避免“部门千条线、专项资金满天飞”的局面。

  二是理顺权与责的关系。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县、乡党委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特别要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强化乡镇纪委书记专职转岗,高频率开展巡查工作。要进一步理清村支部和村委会的权责关系,实行村支部书记负责制。针对涉农资金的申报、批准、拨付乃至验收、监管大多由一个部门把关的问题,实行谁签字、谁监管、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更要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是注重点与面的结合。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善于抓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要以窗口单位、村级、股级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人员为重点对象,以财政、国土、水利、建设、民政、农村“三资”为重点领域,以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又要以重点整治推动常态整治,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正风肃纪的压力向全体基层党员干部传导;更要畅通村民监督渠道,充分运用电话、短信、信访平台,尤其要发挥监督+互联网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确保监督执纪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四是用好严与宽的标尺。坚持宽严相济的尺度推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既要严查严办违纪干部,又要注重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这要求,一方面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发现的任何线索绝不忽视,对发现的任何问题绝不放过,对查处的任何人绝不姑息。另一方面要充分保障基层干部待遇,改善办公条件,为基层干部营造舒心的环境;要坚持党性第一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在明年村级换届中选优配强支部书记;要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乡镇站办所长、部门中层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为干部成长营造宽松的环境。(山枣镇纪委刘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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