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筑工人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对工人发生意外时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工人及其家庭负责的最好体现,而有些人却在这方面动起了歪脑经,让原本普通的一份保险变得“不单纯”。桂东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原县住建局下属二级机构,与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合署办公)在办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东支公司(以下简称桂东县财产保险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桂东县财产保险公司按保费的20%比例返还手续费。2011年和2012年,桂东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分别向桂东县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175050、225500元, 共收到返回手续费合计80110元。然而,这笔钱却变成了个别人眼中的“香馍馍”,他们用“障眼法”巧立名目,俨然将其当成了不吃白不吃的“唐僧肉”。 举着“人文关怀”旗帜 小圈子里送“温暖” 2012年初,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扶艳华收到桂东县财产保险公司代收代缴2011年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费35010元存入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后,时任住建局财务会计何菊红向分管财务领导、时任住建局工会主席钟琳提议给代收代缴保险费相关工作人员发放补助。通过时任局长李晓江,时任纪检组长、建管站站长胡斌和钟琳商议后,何菊红在代收建筑工程意外保险下乡、加班不多的情况下,虚造下乡、加班天数,并制作下乡、加班补助发放表,将34800元代收代缴保险手续费发放给了包括李晓江、钟琳、胡斌、何菊红、扶艳华等人在内的6名相关人员,剩余210元,用于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日常开支,3万余元轻轻松松入了个人口袋。 打着“约定俗成”口号 福利变“腐利” 无独有偶,2013年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又从桂东财产保险公司收到2012年代收代缴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费45100元。有了2012年的经验,何菊红等人经邓柏松(时任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后,何菊红依葫芦画瓢按2012年的操作模式制作代收建筑工程意外保险下乡、加班补助发放表,将45100元代收代缴保险手续费发放给了包括邓柏松、钟琳、何菊红、扶艳华、李晓江(中途调离县住建局)、胡斌(中途调离县住建局)在内的8名相关人员。 “绞尽脑汁”搞变通 最终挨了板子…… 2018年1月5日,经桂东县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对县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移交的在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于1月18日对何菊红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于 1月20日对李晓江、胡斌、钟琳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5月18日,李晓江、钟琳、胡斌、何菊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柏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于2017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有涉案款物已上缴县财政。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但仍有少部分单位、部门和人员罔顾禁令依然顶风违规违纪,或采取巧立名目打“擦边球”,混淆界限,或披上“马甲”、套上“隐身衣”,或举着“人文关怀”的旗帜,以“加班补助、采血补助、坐班岗位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相关人员把保险手续费看成不吃白不吃的“唐僧肉”,绞尽脑汁搞变通。殊不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实则自欺欺人,哪怕手段再隐蔽,终有被查处的一天。(桂东县纪委、县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