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因失职渎职,明知不法商人提供虚假资料情况下,依然建议、指导、争取他们申报的项目通过省市审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益阳市资阳区原农开办主任谢志刚被开除党籍处分,由正科级待遇降至办事员待遇,并收缴个人违纪所得481549元。 存疑? “猫腻”! 2017年7月,资阳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进行第一轮巡察。巡察中,工作人员在查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项目资料中发现农开办存在一系列违纪违法问题。区大潭口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领取国家有关补贴后,并没有进行5000头良种仔猪扩建项目;区青龙山种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情况也类似,拿了补贴没扩建;更令人诧异的是,调查组根本找不到获得800亩仿野生甲鱼繁育与养殖项目的庆宇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着手调查谢志刚的违纪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在同事朋友的印象中,谢志刚曾是一个为人敦厚、生活节俭的“老实人”,平时就搞搞锻炼、麻将也打得少,从一名普通的肉联厂工人一步步走到农开办主任的领导岗位。 难道问题不出在他这儿?随后,调查人员分析了谢志刚及家人的银行资料,发现他们家的账户资金很异常。 “谢志刚老婆的银行账户资金进出时间,与大潭口合作社、青龙山合作社的补助资金到账时间具有很大的关联性。我们有理由推测:谢志刚极有可能利用其担任区农开办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根据办案人员的介绍。 原来,但这位“老实人”在主管“油水”颇多的受理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立项申请、实地考察论证、对土地治理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等工作后,变了…… “用党和组织赋予自己的权力,谋取私利。”正在谢志刚找寻“钱途”之时,机会悄悄来临。 “成功”? “复制”! 2010年4月,大潭口养殖专业合作社计划申报国家财政补贴项目,但由于公司的养殖场地面积小、规模不足,无法达到申报条件。该合作社负责人陈天保找到了谢志刚,“谢主任,还是要请您多关照,不管是否能申报成功,该打点的地方我会打点,该花的费用肯定会花。” 最终,在谢志刚的“指导”下,陈天保的“钻研”下,一套按照申报标准“量身定做”虚假申报材料应运而生。 在项目验收的时候,陈天保安排船带着验收组工作人员游了万子湖,好烟好菜好酒招待,还安排了“不菲”的红包。作为验收组组长的谢志刚毫不犹豫地在项目审批书上签下了“合格”二字。就这样,不具备项目资金申报资格的大潭口养殖专业合作社,顺利通过了省、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列入项目储备,2012年该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49万元。 事后,陈天保从49万元补贴中取出3.6万元,作为项目申报“辛苦费”,送给谢志刚。 大潭口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功”,马上得到了有效 “复制”。 2012年8月,资阳区新桥河镇毛家山村主任李少芳以益阳市资阳区青龙山种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区农开办申报资阳区400头肉牛繁育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申报材料造假、项目初审造假、项目验收造假,如法炮制的手段,2013年该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42万元。谢志刚收受李少芳财物1.6万元。 2014年3月,资阳区湘资渔场场长侯介文通过2010年9月成立的庆宇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向区农开办申报800亩仿野生甲鱼繁育与养殖项目。他的合作社虚构注册资金、合作社成员等事实,实际上就是家里几个亲戚在养甲鱼,有名无实。却在谢志刚的“关照”下,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一路“绿灯”, 2015年该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70万元。谢志刚收受侯介文4.02万元财物。更让人跌破眼镜的是,侯介文申报项目所用的场地高渍湖,当时其实早已承包给他人了。 悔已? 晚矣! “跟陈天保和李少芳的项目一样,实地考察验收时我们没有认真核实,资金拨付后,我们去验收,都是走走过场,听取候介文的口头汇报。事实上,他没有按照计划书实施,没有达到800亩繁育与养殖规模,我们也是知道的。”谢志刚事后坦承。 “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老好人,没有落实项目的实地考察和验收环节责任,资金拨付没有监管到位,让一些造假的合作社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导致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我悔恨交加、恐惧异常,如果人生能回头,我愿以生命换取。我给我的家人们蒙羞了,请组织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谢志刚悔不当初,声泪俱下,“账是假的,合作社成员是假的,扩建方案是假的,可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心是真的!” 这是一起典型的内外勾结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违纪案件。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在惠农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上,掌管项目申报、审查、验收等“一条龙”环节,官“小”权“大”,必须慎之又慎,否则,一不小心,滑入深渊,后悔莫及。 (资阳区纪委监委 何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