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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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 “护林者”缘何成为“蛀木虫”?

时间:2017-09-11 08:15:16来源: 作者:点击:

     今年4月,炎陵县沔渡镇和原石洲乡部分经营竹木加工的企业主向县纪委举报,2013年至2014年期间,县林业局沔渡林业站、石洲林业站向每家企业收取1000元年检费用。
     “在调查过程中,刘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违纪事实逐渐清晰。”炎陵县纪委昨日向本报披露了此案的详细案情。
     沾染打牌恶习,欠下大量外债
     刘斌1977年7月出生,从部队复员后,2000年8月至今先后在炎陵县林业局护林队、木材检查站、林业站等岗位工作,2012年6月入党。
     炎陵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经过调查,刘斌染上了打牌的恶习,赌注越来越大,但总是输多赢少,久而久之便积累了大量的外债,婚姻因此还发生了变故。不良习惯所带来的生活压力,让他逐渐蜕化变质。事后,刘斌坦言,那段时间他每天所思所想不再是工作,而是钱。
     2013年,刘斌任沔渡林业站副站长期间,与该站站长张某某(另案处理)共同商议,以“年检费”的名义收取沔渡镇青天木业等13家企业13000元,用于贴补站内经费。违规收取的费用在刘斌经手期间,除交年检工本费340元外,其余12660元很快被挥霍一空。
     2014年,刘斌调任石洲林业站副站长后故伎重施,以“打击木材走私押金”和“年检费”的名义收取安坑木材加工厂等11家企业11000元,除交年检工本费550元,退还企业2850元以外,其余7600元被他用于归还债务。
     向企业收费时,从不开正式票据
     不管在沔渡还是在石洲,由刘斌经手向企业收费时,从不开具正式票据,企业领到的仅仅是一张“白条”。事后,刘斌交代:“我心里很清楚,这个钱是不能收的,之所以打‘白条’,主要还是心存侥幸。”
     事发后,石洲林业站站长钟某某多次催促刘斌将挪用的钱退回。刘斌在退还3家企业2850元之后,横竖就是一句话“我没有钱”。钟某某提出由站里保管刘斌的工资卡,分期分批还钱,但被刘斌以各种理由拒绝。刘斌不仅对单位领导和同事百般推脱,对收了钱的企业也是如此。原石洲乡数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调查组,刘斌曾经向他们承诺,自己暂时没有钱,晚些一定将不该收取的费用退回。
     而这个“晚一些”却一直没有兑现,当他们再给刘斌打电话时,刘斌连电话都不愿接了。有企业负责人说:“这种无赖的行径,哪里还像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作为?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向县纪委举报的原因。”
     被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
     炎陵县纪委透露,刘斌在担任沔渡、石洲林业管理站副站长期间,利用收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费的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挪用公款共计 20260 元归个人使用,时间长达三年以上未还,违纪情节较重,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斌同志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所挪用的20260 元资金全额退回企业。同时,沔渡林业站站长、石洲林业站站长等人也因违规乱收费的错误决策,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我在赌博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忘记了党性修养,对自己的约束越来越少,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越来越少,这是导致我严重违纪的根源。”坐在被审查对象的位置上,刘斌追悔莫及。 (株洲市炎陵县纪委  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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